2021年3月15日,青岛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对专科生落户青岛最新的规定如下:
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最新的政策对学历及技能人才落户条件有所放宽,如下:
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学历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我市落户。技能人才方面,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