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分值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20分)
2、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10分)
3、职业资格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5分)
4、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5分)
备注:职业资格包括职业技能等级,是指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
▶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服务行业分值
职业工种或职业资格符合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10分)
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10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过20分
▶申请积分
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积分材料,提出积分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持《广东省居住证》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如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向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