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养犬区
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室、医院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养犬重点管理区
蒲庙镇红星社区、蒲津社区、新兴社区、那元社区所辖的区域;新江镇、百济镇、那楼镇、中和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居民区;新兴产业园区管委会范围内的龙岗村、和合村、梁村。
三、养犬一般管理区
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四、犬只活动区范围
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背后的银峰路段;蒲庙镇那元社区侧钻岭;梁村八尺江至八尺江汇入邕江口沿江一带。
办理养犬登记的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或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养犬地证明;
3.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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