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贷款)

地方特产2022-03-31 01:35:06未知

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商业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等其他贷款类型

  办理条件

  1.职工正常、连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此限制。

  备注

  1.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3.提前结清贷款的,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借款合同原件

  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

  首次提取,还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需包含第一次还贷至提取前一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非首次提取,还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需包含上一次提取至本次提取前一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

  职工提前偿还或结清商业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偿还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等材料之一的原件;

  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福州地域范围内购房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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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原件  住房公积金  本息  职工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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