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办理领取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粤省事办理资格确认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定位城市到“江门市”,选择“社保”专区
第二步:进入“江门市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失业”栏目
第三步:在“失业”栏目选择“失业金待遇申领”
第四步:选择“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拓展阅读】丧失领取资格应主动申请停发待遇,点击可查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