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提升至2300元。
根据省人社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17号,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进行调整。
➤调整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调整标准:
广州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由2100元/月调整为230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3元/小时调整为22.2元/小时。
备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本地区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个人需承担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