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复核原则
依据人社部考试中心成绩复核操作流程,陕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人社部和陕西省各项考试的相关规定。
二、成绩复核受理范围及时限
凡参加陕西省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提出成绩核查申请,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将按规定组织成绩复核和公布复核结果。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受理成绩复核。对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情况的,可提出复核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模板附后,统一打印为A4尺寸)。
三、成绩复核工作由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四、成绩复核结果
(一)复核结果通过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发布公告。
(二)成绩复核中若发现确因评卷、计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生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原成绩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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