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证局暂未有离婚财产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事项如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权利凭证
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5楼 506窗口~510窗口
办理时间:全年除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