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丢失损坏的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社保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挂失:
社保卡丢失后要及时进行口头挂失,然后按要求进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后再申请补卡。
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持卡人拨打医保24小时自助语音电话96856。可同步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15天后如不办理将自动解除口头挂失。
如果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并需使用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分别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和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办理解挂失业务。
【书面挂失】:参保人员社保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社保功能挂失后,还需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
委托代办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书面挂失业务。
【书面挂失有效身份证件范围】: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补办:
持卡人在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书面挂失后,可直接申请补卡。
首先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障卡挂失(换卡)申请单》,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
然后须持该领取单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业务,由银行加盖业务章及办理时间,于10日后(以银行办理时间开始计算)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到社保卡管理中心领取社保卡。
如需办理加急补卡业务,需同时提供定点医院的住院通知单,于3个工作日后领取社保卡。取卡后需本人持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柜台启用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并同步启用社保功能。
因社保卡丢失在挂失前造成的相关损失责任自负,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