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参保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需要身份转换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转入单位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原因办理停保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办理流程】
1.学生转职工可直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2.其它居民提供相关资料到参保代办单位所属医保分局办理停保。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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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每月1日-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62161771、024-62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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