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一、申报条件
1.运城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
2.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公司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或承诺书;
5.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6.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认定);
7.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8.《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9.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日—30日(除法定节假日外)
申报地址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中银大道19号市人社局南一楼大厅就业援助部)
联系方式
0359-22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