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地方特产2022-03-31 01:45:59佚名

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一、申报条件

  1.运城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

  2.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所需资料

  1.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公司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或承诺书;

  5.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6.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认定);

  7.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8.《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9.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日—30日(除法定节假日外)

  申报地址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中银大道19号市人社局南一楼大厅就业援助部)

  联系方式

  0359-2222571

本文标签: 运城市  人员  困难  复印件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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