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分指标中的“信用不良记录”具体包括什么?
减分指标中的“信用不良记录”是指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
申请人如有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10分。
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修订后的《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将“部门审核”环节后置到申请人提出入户、入学等具体服务事项申请后完成,申请积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情况以自评为准,提高时效性。
减分指标内容及分值: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备注 |
减分指标 | 1 | 信用情况 | 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10分。 | 1. 适用于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 2. 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
2 | 违法违规 情况 | 1. 近5年内,有偷漏税行为,每次减10分; 2. 近5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每次减10分; 3. 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积分制住房保障或仅申请人享受的其他公共服务。 | 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