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可以通过人才落户申请落户南京。
办法中提到,2021年1月1日后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仅认可政府核发保留的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这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分别是:消防员、应急救援员、轨道列车司机、保安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家畜繁殖员、焊工等。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