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大专学历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城镇地区的要求是:
1、正在缴纳南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社保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3、40周岁以下。
满足以上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在申请户口迁入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延伸阅读:江苏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江苏居住证办理包括证件受理、信息审核、证件制发三大步骤。
1、证件受理。流动人口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提出办理居住证申请,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居住证明)。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查验核对。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表》(由各市公安局统一设计),并确认签字。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
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已采集录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应当通过系统打印《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流动人口核对后确认签字。已录入信息需要增删改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系统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信息审核。县级公安机关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应当对地址和人像信息质量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对县级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的居住证申领信息,应当进行更正并重新提交。
3、证件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