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通过人才落户落户南京。申请户口迁入的,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有: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随迁家属政策详见>>>。
➤拓展阅读:什么是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南京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