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在办理户口迁入时,需要提供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除此之外,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南京人才落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夫妻双方均符合第1、3、4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第1、3、4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