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1 01:50:15未知

武汉市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标准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毕业五年内,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三、申报时间

  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2次。

  四、申报材料

  1.《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汇总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五、工作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街(镇、处、区);

  2.资格初审。街(镇、处、区)对本辖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

  3.复查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招才局)汇总;

  4.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对象;

  5.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六、有关事项

  1.申报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2.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申报任何人才项目申报;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新洲区的,停止补贴发放。

  3.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与安居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联系电话:027-89350103

本文标签: 全日制  学位  人才  青年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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