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子的,为什么还要纸质的?
电子驾驶证由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系统生成,通过全国统一“交管12123” APP发放,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完全替代纸质驾驶证。
以下几种情形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
1、路面现场执法。不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服务网点扣留后申请参加满分教育。
2、非现场违法处理。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12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3、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
4、接受满分教育。对存在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在申请满分教育业务前,应当请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纸质驾驶证,否则无法受理。
5、交通事故处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