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立家庭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点击查看);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或近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近亲属权属凭证的,另需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夫妻一方所有权(或使用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4.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近亲属随迁的,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全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点击查看声明书
地方特产2022-03-31 01:53:10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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