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中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人才公寓,给予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不超过50%租金补贴。
备注:
租住人才公寓满1年的承租人,凭1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经审核通过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进行发放。
租住人才公寓不满1年的承租人,不享受租金补贴的优惠政策。
人才公寓的承租人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补贴和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已享受人才住房实物奖励以及购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货币形式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