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3.《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受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申请材料
1.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灵活就业单位证明;
2.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3.申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申办人员2寸照片(2张)。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办事流程
申请→审查→发放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各市、州、县劳动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