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福建省户籍,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证件丢失的,可在福州申请补办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须监护人陪同办理。
办理材料
户口本、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持申请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正确无误的,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领证回执》和收费收据。
3、由本人持《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申请邮寄的,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省内地点投递,证件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邮政速递部门结算速递费用21元),或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代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加快证件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加快证件公安机关不另收取加急费用。申请邮寄的,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省内地点投递,证件送达后,收件人自行与邮政速递部门结算速递费用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