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现场领取填写)、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并按以下情形分别提交材料之一: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社保证明自助打印)其中一种即可。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居住在亲友家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包括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按此地址办证等);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符合连续就读:
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办理暂住登记人员所需材料与办理居住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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