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e保支付方式(个账支付)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缴纳保费。
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账户支付资格和条件
(一)您必须拥有青岛市医保个人历年账户;
(二)医保个人历年账户扣缴范围为本人及其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 ;
(三)您的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账户余额足够为符合参保资格的被保险人付费时,将根据您选择符合参保资格的被保险人直接从您的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账户中进行保险费扣缴,您的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账户余额少于单人保险费金额时,将无法扣缴;
(四)如经承保公司审核确认被保险人不符合参保资格的,您为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将及时退回。
(五)缴费人通过本人历年账户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的,由缴费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