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居住证A证持有人:
可以享受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子女就读、配偶就业等13项权益。
居住证B证持有人:
除享有以上权益外,还可享有申报本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申请在本市落户(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华侨身份)、最长5年居留许可等权益。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实际居住证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