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一个年度内,少年儿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费用,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
✪一个年度内,少年儿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85%、8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一个年度内少年儿童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