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申请对象: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房源分配实行分层分类管理,重点向科创企业人才倾斜并优先配租。
2、对于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用于人才安居房源,重点保障本区各类重点企业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ps:以上对象可优先配租,优先配租申请完后将进行常态化配租。
科创重点企业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创重点企业入住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和配租可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配租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建保障〔2017〕182号)规定的支持政策执行,对居住证、社保等准入要件实行"承诺制"管理。
1、列入《宝山区重点支持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事业名单目录》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相关企业;
2、职工所在单位为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且单位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工会提供相关的单位名单认定;
3、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服务重点企业;
4、其他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