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1.由本人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填写和签署意见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到户籍所属地的公安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
2.交纳证件工本费。
三、办理材料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表》。
注:
1.委托他人代领证件的,须在办理证件时填写委托领证的相关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2.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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