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中高级会计证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5)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上述中、高级资格具体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所称“中级相关专业职称”是指会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