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地方特产2022-03-31 02:11:17佚名

兰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兰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缴存比例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相关事宜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严格执行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标准,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缴存基数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

本文标签: 缴存  基数  比例  住房公积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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