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护险缴费比例/标准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不因长期护理保险费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负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① 在职职工分别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
② 灵活就业人员中,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分别以缴费基数的0.2% ,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以缴费基数的0.4%,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中划转;
③ 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部分按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财政补助部分按缴费基数的 0.2% ,根据财政补助政策按年进行补助。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不因长期护理保险费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