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养老保险参保

地方特产2022-03-31 02:14:07佚名

苏州市养老保险参保

  参保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可自愿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 苏州市区户籍。

  2. 年满16周岁。

  3.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

  4.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未享受离退休金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参保流程

  1. 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每年9-11月),持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2. 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税务)》,涉及以前年度补缴的,还应打印《社会保险费征收通知单(税务)》

  3. 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员凭上述打印表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11月底前按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本文标签: 参保  苏州  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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