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已建立集中统一管理审核机制或“网上”电子数据比对审核机制的地市,由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电子数据比对结果统一加盖公章认定。
2. 审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备注:
1.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2.中学初核。
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广东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3.职能部门审核。
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4.考生录入信息。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