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核定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1 02:22:14佚名

昆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核定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昆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一、所需材料

  单位经办人提前1个月到到医保核定窗口拷贝现行缴费基数,于核定期间,带上修改后导出的电子数据和打印的纸质工资表(需加盖公章)进行核定;

  (一)在职职工提交

  1.《市直参保单位XX年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工资发放明细表;

  3.第13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表(企业为奖金、补贴等收入发放明细表);

  4.在拷贝的文档中填写好“新工资”后的Excel工作表(电子文档)。

  (二)退休人员提交

  1.《市直参保单位XX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帐基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提供经社保部门提供或确认的养老金发放明细;

  3.在拷贝的文档中填写好“新工资”后的Excel工作表(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提供在职与退休人员相关材料;

  2.每年6、7、8三个月的1日至15日为年度核定期,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安排在6、7月份,企业单位安排在8月份;

  3.即时办理。

  三、是否收费

  否

  四、办理地点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医保9号窗口

  咨询电话:63966663

  五、办理依据

  1.《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1]1号)。

本文标签: 昆明市  基数  明细表  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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