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无犯罪证明申请办理受理机关
(一)公民本人申请查询的,由其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二)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三)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四)被查询对象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甘肃省公安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中路詹家拐子73号403室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