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1.老年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太仓居民;
2.失业人员: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太仓居民。
二、缴费标准
筹资标准人均1050元,其中个人缴纳280元,镇级财政补贴每人30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每人470元。
三、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
四、缴费方式
1.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 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在扣款账户留存足够金额。【各参保人员须在确定已正常参保的前提下,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在委托代扣代缴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留存足够金额(大于扣款金额)】
2.未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请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者必须是银行卡持卡本人。】
3.未参加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地劳动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4.对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且月养老待遇大于当年个人缴纳额(即280元)的参保人员,系统将直接从养老金账户进行扣款。
5.请各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者务必留意代扣情况,以免影响您2020 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