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03-31 02:26:09未知

南京人才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有效期3年),不同情况所需材料略有差异,详细材料如下:

  人才落户南京所需材料

  1、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具体来说: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2、对于技术型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对于技能型人才,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3、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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