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流程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过程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中职文化课等科目的教师资格。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科目的教师资格;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抽题。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和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特殊教育科目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抽取的题单号,在抽题室工作人员处领取试题单,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自备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根据所抽试题单确定备课章节内容。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