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南京: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南京的,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夫妻双方符合研究生人才落户、本科生人才落户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落户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符合研究生人才落户、本科生人才落户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落户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