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和培训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30日;参训企业经审批开班后,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组织开班培训。
二、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申报(http://1.85.55.147:9004/sxpxjgfw)
三、培训期限
以工代训培训期限为3个月。
四、培训人数
本次以工代训长安区培训人数7000人,报满后停止报名。
五、培训补贴标准
参加以工代训培训的企业职工每人每月600元,每人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800元。
六、培训补贴申报
参训企业以工代训培训结束后须在一个月内申报补贴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1、参加以工代训培训的职工不可重复参加申报;
2、此次以工代训仅限于中小微企业;
3、申报期限仅限于3个月;
4、长安区以工代训培训7000人报满为止。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长安区人社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赵高鹏
联系电话:8905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