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参保费用
医保参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1、职工参保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60%核定。2018年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704元。
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育、医疗两项保险合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费率由8%上调至8.5%,个人缴纳费率2%,总费率上调至10.5%。
2、城乡居民参保
缴费标准:250元/人
城乡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和缴费,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部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