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的缴存职工,如需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点击“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
2、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
3、点击下方的业务大厅,再点击购房提取。
4、进入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弹出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
5、弹出关联房屋信息框,可以选择关联的房屋信息和新增房屋,若无关联的房屋信息,则自动选择新增房屋。
6、若选择的房屋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进入房屋首次提取功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存在未还清的购房抵押贷款”,选择“是”则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选择“否”则办理购买住房提取。
7、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房屋“是否为本市房屋提取”,选择“确定”进入申报,选择“取消”则返回主界面。
8、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为房屋登记的产权人(购房人)”。
如是在佛山市以外购房并办理提取的,需确认是在本人户籍还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
9、如不是房屋登记的产权人(购房人)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还需录入配偶信息,录入后点击确定。
10、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曾在异地(佛山市以外)提取过此套房屋?”。如曾在异地提取过此套房屋,申报时需上传提取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提取情况证明或提取凭证(需明确职工个人信息、提取房屋地址、已提取金额、可提取额度等信息),以便核定在佛山市内的提取额度。
11、根据填写指引和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房屋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12、如房屋存在未还清的购房抵押贷款,还需填写和完善贷款信息。确认房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外市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页面如图:
外市房屋购买住房提取页面如图:
13、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银行账号,确认划账周期和频率。按照温馨提示的上传说明和图例在对应栏目上传对应的档案资料。最后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点击最下面的申请提取按钮,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需中心审核,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功能下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