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企业社保补贴同一人不能通知申请两项补贴。
温馨提示:西安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1.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企业的补贴时段从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当月算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应于每年1—6月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资金,逾期的不予受理。
2. 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3. 同一单位或企业符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的,只能分别申报一次,补贴期满后,不得再次申请。在补贴期限内,用人单位或企业如有人员增减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完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不能申请社保补贴。市财函〔2019〕2993号文件实施前,已经受理但未完成划拨手续的各项补贴,按原政策规定审核划拨补贴资金。
4. 各级人社经办机构在补贴审批后,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误的再拨付资金,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对弄虚作假的企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取消其享受其他扶持政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西咸新区可参照执行。
也可以咨询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029-8228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