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1 02:40:27未知

苏州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买卖契约原件;

  3.一次性购买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4.分期付款购买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现金解款单或按月扣款的工资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一次性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同时不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上的实际发生额;分期付款的,个人账户需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

  2.一次性购买或分期付款购买,以买卖契约上的约定为准。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本文标签: 分期付款  职工  原件  住房公积金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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