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须由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随同前往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受理审核→核对原件→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结→上传制证信息→发、领证
三、办理时限
省内户籍人口3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上传的数据审核不通过的除外);
省外户籍人口2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上传的数据审核不通过的除外)。
四、注意事项
1、身份证办理需本人前往,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2、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在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有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3、采集要求:着深色上衣,可化淡妆,禁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五、收费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4、临时身份证每证收取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