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您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应在购房相关票据[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开具一年之内办理);
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辅助偿还贷款,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办理地点:
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
常熟分中心-常熟市海虞北路63号
昆山分中心-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
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
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A座四楼
吴中分中心-吴中区东吴北路8号国裕大厦
相城分中心-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
姑苏分中心-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
虎丘分中心-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