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公安《关于调整我市市区货车限行政策的通告》:请点击此处查看公告原文。限行对象:黄牌照货车(包括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
一、办理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交通警察大队523
二、通行证申领所需材料:单位关于申请通行证的函,须盖有单位印章。
货车限行对象政策调整后确实有通行需求的,可以办理义乌市区货车限行区域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其中:
①供水、供电、供气等关系民生行业的货车可办理长期通行证;
②物流配送行业可办理物流配送通行证,城区建设工程车辆可申请短期通行证;
③持有通行证的货车驾驶员遇交通警察查验时应主动出示。
三、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9-85414373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对违反货车限行规定的货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计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