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对象
在海安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含保留学籍未就读的学生)。
二、缴费标准
1.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
个人缴费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
财政补助13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2.其他中小学生(含在托幼儿):
个人缴费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
财政补助11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3.免缴人员:下列学生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一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相关证件;
二是1—2级重残人员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基本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在校学生由各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后,学校通知家长自行缴费)。
四、参保登记
为更好地方便学校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由各学校统一办理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按医保部门规定的格式填制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电子表后报送至所在区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导入医保系统,系统审核通过后即批量办理参保登记。若续保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改动的,请家长先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区镇(街道)或村(居)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到学校进行参保登记。
五、保费缴纳
各学校做好学生医保参保登记后,通知家长通过以下渠道自行缴费:(选择其中一种缴费即可)
1.网上缴费。家长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为自己缴费和为孩子等他人缴费。
附:微信和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微信支付二维码: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识别进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支付宝支付二维码: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识别进入缴费)
2.自助终端缴费。也可携带孩子的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窗口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刷卡或扫码自助缴费。
3.银行网点缴费。还可以携带孩子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户口簿到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海安邮储银行就近的各网点柜面缴费。
六、票据开具
所有缴费人均可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http://etax.jiangsu.chinatax.gov.cn:4433/zrr/templates/dzswj/sbf/sbfjnpz/sbfdzpzdy_new.jsp) ,进行查询和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将公开信发放到每个学生家长手中,提醒家长为孩子参保缴费,确保“应保尽保、一个不漏”,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并将参保缴费名册电子档报送所在区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和所属税务分局。
2.对极个别未参保的学生,须摸清情况,将《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中的回执经家长签字后,将未缴费学生的回执及未参保学生名单(学校盖章)一并报所在区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和所属税务分局备案后转医保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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