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撤销,其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备案期内回参保地即太原市就医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备案信息只能使用一次。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转外就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7%和89%,急诊住院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70%,非急未转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50%;居民医保转外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5%,急诊住院人员报销比例为50%,非急未转人员报销比例为35%。
待遇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