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区县要求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1.具有西安城镇居民户口(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到社区的人员);
2.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的;
3.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区民政局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待遇或符合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之一的。
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9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29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低于1668元。
4.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实物配租家庭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有车辆、工商营业执照等资产信息。
【二】特殊区县要求
一、鄠邑区
1、具有我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以及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的家庭;
3、无住房或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
二、长安区
1、具有长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住房情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蓝田县
1、廉租房申请人为城镇居民中低保和低收入无房家庭;
2、公租房申请人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3、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四、周至县
1、具有周至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符合政府规定的中低收入标准(廉租房收入人均低于1200元/月),其中享受周至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者优先;
3、无住房或有住房不计算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不含);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